关于做好我所春季防火工作 (简讯)
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春季火灾,保护全所各部门、孵化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我所《安全生产责任书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,结合我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,3月27日,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落实了陕西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告》,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丁光宁对全所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,并提出了工作要求。
明确春季防火期。我所春季防火期截止至5月底,在防火期间内,按照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,齐抓共管,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本所与各部门负责人、孵化企业法人(负责人)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、防火措施,严防火灾事故发生。
在清明节前,4月3日,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入户进行宣传,检查。引导全所职工和入孵企业职工共同做好春季防火工作,在清明放假期间,提倡文明祭祀,提高全所职工的防火意识。
加强火源管理,严禁电源线私拉乱接。严禁在办公室工作场所做饭、吸烟、乱扔烟头等。要求垃圾堆放整齐,施工单位的电焊、明火等火源由专人管理,责任落实到人。对于违反法律、法规和制度的部门或员工要进行严肃查处追责,确保绿色所区(园区)。
所办公室
2020年4月日